
下面由黑龍江律師事務所為讀者進行社會主義法系相關知識的解答
二戰以后,隨著社會主義陣營的建立,社會主義法系開始形成,除卻法律觀念上的差異外,與西方大陸法系相比,社會主義法系堅持馬克思主義法律觀,堅持法的物質規定性及其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在具體制度方面與大陸法系接近。前蘇聯及新中國法律為社會主義法系的典型代表,它與傳統法系劃分標準的主要區別在于以意識形態為依據。
法律最初指國內法,只在一國主權范圍內適用。隨著國家間交流的頻繁,國際法也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重視。在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下,國際法和國內法常常發生沖突,也隨著沖突逐漸彼此協調。
雖然所有的法律體系處理的議題通常都是很類似甚至是一樣的,不同的國家對于各種法律的分類和命名上通常都會不同。最一般的區分為與國家密切相關的“公法”(包括憲法、行政法和刑法)和規范私人間權利義務關系的“私法”(包括合同、侵權行為和物權法)。在大陸法系中,合同法和侵權行為法屬于債法的一部分,信托法則在法令制度或國際公約下運作的。國際法、憲法、行政法、刑法、合同法、侵權行為法、物權法與信托法被視為“傳統核心課題”,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可能更為重要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