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面由黑龍江律師為讀者進行法律效益相關知識的解答。
法律效益是指通過立法、執法、訴訟、守法過程中對法律權利資源的最優配置,除去各種成本耗費后,進而實現法律資源使用價值在質上的極優化程度和量上的極大化程度及其所得到的綜合效果。用公式表示為:法律效益=法律收益-法律成本。
從宏觀層面看,法律效益包括法律的外部效益和法律的內部效益。法律的外部效益是指法律本身之外的社會各項收益與成本之比,具體包括法律的經濟效益、政治效益、文化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等;法律的內部效益是指法律自身運轉過程中的投入和產出的問題,具體包括立法效益、執法效益、司法效益、訴訟效益、守法效益等。
律師提供其客戶有關他們法律權利和義務的建言,并在法庭上代表他們。歐洲人權法院曾提出說,法律應該讓每個人都易于接受,且人們應該能夠預見法律是如何影響他們的。為了維持法律的專業,法律實務一般是由政府或獨立的管理組織如律師公會、律師理事會或法學會來監督。想要成為律師必須經由管理組織認證后才能執業。通常必須在大學的法律系或法學院讀上四年,取得法律學位后才會通過認證。在一些國家中,還需要通過律師特考并取得律師證書才能開始執業。
一旦成為律師后,律師通常會加入或自行開設法律事務所,或者是在政府或私人機構中當法律咨詢。另外,律師也可能成為法律研究員,經由商務服務或自由工作提供客戶需求的法律研究。許多經過法律訓練的人會將他們所學的技能運用于法律領域之外。在英美法系的傳統中,法律研究對法律的實務是很重要的,這可以被用來決定法律的狀態。這通常要經由對法律報告、法學期刊和法律條文的研究來得到。法律的實務亦包括寫書訴狀、訟案、合同、遺囑或信托等文件。協商和調解的技巧對法律實務也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