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公證。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于父母所有;關于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怎么規避風險的問題,下面由哈爾濱律師事務所為您詳細解答。
一、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怎么規避風險
1、可以作公證。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于父母所有;進行房產份額變更。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從房產證上去名。房產證上減子女名字,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去掉名字類似于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占份額的契稅,去當地交易中心過戶,產證上面所有的共有人都帶好身份證件辦理即可。
2、進行房產份額變更
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房產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這種方法主要是應對房產稅,即使女子成年后以自己名義所購房產超標,需要征收房產稅時,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產部分,計稅量將極其有限。
3、從房產證上去名
這個辦法比較簡單粗暴,但是可以說也是最實用的方法。增減產權共有人,等同于買賣,即等于把一半的產權份額轉讓給你,繳納稅費按這個份額來交就可以。
房產證上減子女名字,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去掉名字類似于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占份額的契稅,從1%--3%不等。去當地交易中心過戶,產證上面所有的共有人都帶好身份證件辦理即可。
當然你也可以以贈與的方式去名
但同樣要交手續費/登記費/契稅等一系列費用。
二、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