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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續簽是簽多少年

2022-06-30 09:26:24

  勞動合同續簽年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關于勞動合同續簽是簽多少年的問題,下面由哈爾濱律師為您詳細解答。

  一、勞動合同一般簽幾年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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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勞動合同續簽是簽多少年

  1、勞動合同續簽年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

  2、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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