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股權質押合同公證是為了讓股權質押合同更好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那么,在辦理股權質押合同公證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或許還有許多人不了解,下面黑龍江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了下面一些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股權質押合同公證的注意事項
1、股權(股份)質押合同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股權質押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2、辦理股權(股份)質押合同公證應提供的材料(溫馨提示:本處盡可能的向您列明辦理此項公證所需證明資料,但不排除承辦公證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不明之處請向承辦公證員咨詢,并以承辦公證員要求提供的為準)。
辦理股權質押合同公證的申請材料:
(一)借款人或出資人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須提供經公證機構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二)借款人或者出質人為中國內地法人:
1、公司的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
4、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注冊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須辦理公證)。
(三)借款人或者出質人為境外法人:
1、當事人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中國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辦理轉遞;轉讓方、受讓方為澳門公司,其材料經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辦理公證;轉讓方、受讓方為臺灣公司,經臺灣地區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由臺灣?;鶗乃?。
2、當事人為外國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當地國家公證人公證,并經中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認證。
(四)貸款人或質權人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
1、公司的營業執照;
2、金融許可證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4、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
(五)股權(股份)憑證。
(六)股權(股份)質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備案)
(七)承辦公證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
質押合同何時生效
一、一般規定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在法律中一般情況,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則上自成立時生效。質押合同屬于一般合同,因而就應該有一般合同的特點。所以,一般情況下質押合同的成立都是在合同簽訂的時候。
二、特殊規定
有些質押合同在法律、行政法規中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在依照其規定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后生效。對于這類合同,在法院審理案件過程中,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標的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根據《物權法》的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抵押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均屬于這類合同,即未登記不影響合同的生效,只影響物權的成立或者轉移。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條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